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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广东涵美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透光生态板3000平方米、玻璃纤维增强石膏板700平方米新建项目)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1-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涵美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透光生态板3000平方米、玻璃纤维增强石膏板700平方米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0107-20220113),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透光生态板3000平方米、玻璃纤维增强石膏板700平方米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涵美工艺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司前镇前锋工业集中点白鸽笼(土名)

环评机构:

江门市创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占地面积为5384平方米,从事建筑装饰板材生产,年产透光生态板3000平方米、玻璃纤维增强石膏板700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模具加工、投料和搅拌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2.
水磨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深江产业园司前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达标处理。
3.
通过减振、加强管理和合理布局、墙体隔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
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沉淀池沉渣、粉尘渣收集后交由回收商处理;废原料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