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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国家电投新会大泽2×50MW级燃气热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5-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国家电投新会大泽2×50MW级燃气热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0508-20230512),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国家电投新会大泽2×50MW级燃气热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建设地点:

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

环评机构: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项目概况:

(1)110千伏大泽能源站电厂至学堂(潮透)站线路工程;
(2)110千伏大泽能源站电厂至创利站线路工程;
(3)110千伏创利变电站扩建 1 个出线间隔。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的因素主要是施工扬尘污染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采取围挡措施、洒水抑尘以减少扬尘。
(2)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少量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在施工场地内构筑相应的集水沉沙池和排水沟以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经过沉沙预处理后可回用或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利用租住房屋已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
(3)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时各种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可设置围挡、安排在昼间施工等降低噪声影响。
(4)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土石方外运至指定合法弃土场进行消纳处理或就地回填;建筑垃圾运至指定消纳场所进行消纳;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一并纳入其租住民房的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5)在建设过程中加强施工机械和人员的管理,规定施工车辆及人员进出场地的路线,同时积极开展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
(1)加强管理,定期保养、维护线路。选取导线表面光滑,毛刺较少的设备,以减小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
(2)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沿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排放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