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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5-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立创诚吸塑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7.5万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0509-20230515),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塑料制品7.5万件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江门市立创诚吸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五和农场木莳山(一车间)
环评机构:
广州锦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占地面积为908平方米,从事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年产塑料制品7.5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吸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3.通过减振、加强管理和合理布局、墙体隔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4.塑料边角料及毛刺、包装固废、焊渣、污泥、金属边角料等收集后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过滤棉、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机油桶等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