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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美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5-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美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0512-20230518),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江门市美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雅山村委会鲤鱼山(土名)

环评机构:

广州颐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原位于司前镇小坪村联江村民小组鲤鱼山(土名),从事不锈钢水壶生产,年产60万个不锈钢水壶,现计划搬迁至司前镇雅山村委会鲤鱼山(土名),占地面积4956.2平方米,搬迁后仍从事不锈钢制品生产,年产不锈钢水壶80万个、不锈钢冲压件2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水喷淋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清洗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喷淋,定期更换的喷淋废水交由零散工业废水第三方治理单位收运处理;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至司前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达标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边角料、废金属渣、废包装材料等交由相关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化学包装袋、废机油桶、除油槽液、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生产废水污泥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