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220千伏古井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0515-20230519),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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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江门220千伏古井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江门220千伏古井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管冲村委会坑美村民小组杨桃山(土名) |
环评机构: | 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
项目概况: | 江门220千伏古井站为常规户外站,占地面积3万㎡,现有规模为2台180MVA主变、220kV架空出线3回、110kV出线9回、10kV出线20回。本期在站内原有预留主变位置扩建1台180MVA主变,新建10kV出线10回。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通过集中配制、运输混凝土;车辆运输防遗撒;临时土方集中覆盖,变电站围墙定期洒水;施工信息公示;合理安排工期;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机械及车辆,加强保养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2)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站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施工废水通过混凝沉淀后用于洗车用水、喷洒降尘或配制混凝土,不外排。 (3)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限制作业时间和夜间施工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处置;施工过程中的开挖土方优先用于回填,回填后多余土方的弃土,及时清运到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堆放地点,并采取相应的压实及拦挡防护措施。 (5)恢复绿化和植被,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加强陆生生态系统的管理防治。 二、运营期: (1)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变压器设置减震装置;合理布置噪声源。 (2)废变压器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3主变下方设置四周封闭的储油坑,通过地下排油管道与现有事故油池连接;废变压器油的收集、处置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储油坑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 (3)制定电磁环境、声环境监测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