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新会区森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户外庭院用品制造建设项目)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6-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新会区森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户外庭院用品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0605-20230609),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户外庭院用品制造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新会区森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司前镇白庙村委会红古山(土名) |
环评机构: | 广州颐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6324平方米,从事户外庭院用品的生产,年产9万件户外庭院用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水喷淋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滤筒过滤+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表面处理废水和定期更换的喷淋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包装废物、边角料、尘渣等交由相关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包装桶、废水处理污泥、除油槽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