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亮而彩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6-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亮而彩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0606-20230612),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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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江门市亮而彩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亮而彩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南安村民委员会牛角洪围(土名) |
环评机构: | 粤环通(广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为6393.7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5912.65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LED灯带200万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挤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固晶后烘烤、点胶后烘烤及回流焊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 2.生活污水经自建一体化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水冷冷却水、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网版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废活性炭、废原料桶、废油墨桶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