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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项目)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6-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0625-20230629),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一期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项目
建设单位: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污水处理厂
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216乡道旁
环评机构: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在原一期工程厂区内新建 1 座处理规模为2000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原一期工程的建设内容不变,不新增总排水量,改良 A2/O生化池、二沉池和紫外消毒设备暂不投入使用;替换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用于污水生化处理和投加次氯酸钠用于尾水消毒。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对产生臭气的设施进行加盖或设置密封罩等密闭设备,收集后的恶臭废弃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排放。
2.废水经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AA级生物池→O级生物池→二沉池→微絮D型滤池→次氯酸钠消毒等单元进行处理后排放。
3.通过采取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处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理处置,并做好污泥临时贮存场所的防雨、防渗、防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