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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中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改性塑料粒1000吨扩建项目)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6-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改性塑料粒10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0625-2023629),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改性塑料粒1000吨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韶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门市新会区五和农场孩儿头(土名)
环评机构:广州锦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6273平方米,从事改性塑料粒生产。现在厂区内进行扩建,扩建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改性塑料粒19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挤出、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投料产生的颗粒物经“旋风除尘+水喷淋”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交由第三方零散废水处理公司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3.通过减振、加强管理和合理布局、墙体隔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不合格品和边角料经碎料机破碎后回用于混料工序;打板固废、废包装材料、尘渣等收集后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机油桶等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