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双碳实验室实验楼改造修缮工程一期项目)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7-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双碳实验室实验楼改造修缮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0703-20230707),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实验楼改造修缮工程一期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双碳实验室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今洲路29号(江门双碳实验室)4号楼1-3层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佰博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2560平方米,从事硅能源电力系统、新型储能技术、碳计量与碳资源利用、碳捕集与封存方向的科学研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实验过程产生的氯化氢、氨气、氮氧化物、有机废气等各类废气经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运营期间产生的清洗废水(不含重金属)经自备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再排入东郊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至东郊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废电池等固体废物交由固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置;清洗废水(含重金属)、有机废液、废酸、废碱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