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海裕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海裕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1025-20231031),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江门市海裕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海裕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崖南社区企人角(土名) |
环评机构: | 广东省广业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为3054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949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480万吨机制砂和135万吨淡化海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机制砂水洗废水经多级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海砂淡化废水收集经多级沉淀处理后再进入废水淡化系统(超滤+反渗透+反渗透+蒸发系统浓水蒸发)处理后循环使用,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喷淋降尘。 2.采用封闭厂房进行生产,各堆场地面硬底化,三面设置挡风墙,四周设置喷雾抑尘,卸载点配置水喷雾抑尘,采用封闭输送带输送、输送节点配置水喷雾抑尘。 3.通过减振、加强管理和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机制砂产生的污泥和贝壳杂质交由建筑材料公司回收利用;结晶盐、废过滤膜、废石英砂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