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新会区卓诚灯饰配件厂年产灯饰配件75000件、楼梯配件30000件建设项目)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1-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会区卓诚灯饰配件厂年产灯饰配件75000件、楼梯配件30000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1102-20231108),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灯饰配件75000件、楼梯配件30000件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新会区卓诚灯饰配件厂 |
建设地点: | 江门新会区睦洲镇新沙村民委员会礼乐围(厂房二B区)首层自编1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驰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为880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灯饰配件75000件、楼梯配件30000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熔融烟尘、浇注烟尘、脱模冷却废气收集后经过一套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抛光粉尘经配套的水喷淋除尘系统收集处理后排放。 2.脱模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的脱模冷却废水和喷淋废水交由有资质的零散工业废水处理机构处理;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3.通过减振、加强管理和合理布局、墙体隔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包装材料、废抛光材料、废焊渣及废焊条、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金属碎屑交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废活性炭、炉灰渣、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及其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