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康景铝业有限公司年产铝型材2250吨建设项目)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2-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康景铝业有限公司年产铝型材225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1207-20231213),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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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铝型材2250吨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康景铝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新会区睦洲镇新沙村洪字围江睦公路东北面第一排A厂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邑凯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为6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300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铝型材225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清洗模具产生的碱雾收集后经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后高空排放。 2.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作为零散废水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墙体隔声和合理布局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不合格品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碱洗废水、废机油及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切削液及废切削液桶交危废资质单位转移处理;含油金属屑放置到无滴漏后打包交由相关利用处置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