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新会区泰盛石场有限公司崖门镇灶面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加工项目)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2-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新会区泰盛石场有限公司崖门镇灶面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1220-20231226),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加工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新会区泰盛石场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灶面山(土名)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佰博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矿区面积约2.059平方千米,从事建筑用花岗岩开采及初加工,年产建筑用规格碎石3429万吨,机制砂原料694.4万吨、水洗砂原料579.9万吨、中风化层块石748.1万吨、残坡积土96.2万吨、夹石148.2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开采及初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洒水抑尘、定期清扫地面、设置围挡及配套湿式除尘器等方式进行防治。 2.初期雨水及运输车辆洗车水等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作抑尘及绿化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井处理后回用作绿化用水,不外排。 3.选用低噪声 设备,采用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及距离衰减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均综合利用或交资源回收商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