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新会区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省道S272肇珠线睦洲至南镇段(K133+900~K137+885)改建工程)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1-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新会区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省道S272肇珠线睦洲至南镇段(K133+900~K137+885)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0117-20240123),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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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省道S272肇珠线睦洲至南镇段(K133+900~K137+885)改建工程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新会区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省道S272肇珠线睦洲至南镇段(K133+900~K137+885)改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新会区睦洲镇南镇村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佳信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路线全长2.900km,旧路利用部分长0.51km,新改建部分总长2.390km。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标准宽度24.5m。设特大桥673.8/1座,涵洞6道;设平面交叉3处。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拆迁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场地废水、基坑渗水经隔油沉砂池里后回用。 2.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物料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行车速度,禁止鸣笛。 3.粉煤灰等储罐上方设置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布袋除尘后高空排放;搅拌粉尘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拌合站厂界设置喷淋装置,降低无组织颗粒物的排放;定期对运输路面、堆场洒水降尘,堆场设置三面围蔽;沥青搅拌楼设备均全封闭设计、搅拌缸(含沥青加热)废气需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排放。 4.废弃泥浆、弃土运往指定的余泥渣土受纳场;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给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及无害化处置. 5.严格划定施工活动范围;植被恢复应选用乡土物种。 二、运营期: 1.设置低噪声路面,加强路面保养,设置绿化带,优先考虑在江珠高速设置声屏障,其他考虑土家村第四排、第五排面朝高速一侧安装通风隔声窗,视跟踪监测情况,对许家村5户居民点安装通风隔声窗。 2.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置。 3.在附属设施、道路中间与两侧、临时用地做好植被恢复以及道路绿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