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中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不锈钢卷板15000吨改扩建项目)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3-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中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不锈钢卷板15000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0304-20240308),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不锈钢卷板15000吨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中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大泽镇五和村鼠山、双飞山(土名) |
环评机构: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9926平方米,从事不锈钢卷板生产,年产不锈钢卷材5500吨。现在原厂区内进行改扩建,新购置天然气退火炉等设备,年增产不锈钢卷板15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压延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过滤式除油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压延废水和油磨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压延,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边角料交由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单位处理;不可回用废油、含油污泥、废气处理装置过滤废油、废矿物油、镍基催化剂、废分子筛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