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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骏明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沥青混合料100万吨搬迁项目)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3-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骏明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沥青混合料100万吨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0304-20240308),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沥青混合料100万吨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江门市骏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门新会区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四航大道6号
环评机构:江门市侨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原项目位于江门市新会区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三崖村,现搬迁至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四航大道6号,租赁面积为9170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沥青混合料100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冷骨料筛分和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加热沥青储罐、拌缸搅拌及出料产生的沥青烟气通过“二级焚烧炉焚烧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后废气高空排放。
    2.生活污水依托裕大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
    3.通过合理布局、利用墙体隔声和控制经营作业时间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除尘设备收集粉尘和沥青渣定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