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新骏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4-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新骏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0407-20240411),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新骏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司前镇司前村长山园圩(前锋工业园) |
环评机构: | 广州颐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75123平方米,从事金属制品的生产,年产烫衣板260万只、晒衣架200万只、铁梯20万只、铁凳15万只、其他工艺品5万只、铁管1200吨、不锈钢管600吨。现在原厂区内进行改扩建,新增一批生产设备,改扩建后全厂可年产垃圾桶50万个、不锈钢煲70万个、储物架5万个、果菜架5万个、碗碟架2万个、浴室架2万个、毛巾架2万个、烫衣板260万只、晒衣架200万只、其他工艺品5万只、铁管1200吨、不锈钢管6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注塑、炼胶、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浸塑、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滤筒过滤+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水喷淋”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表面处理废水和喷淋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管网排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排至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厂进行深度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化学品废包装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除油槽液、废水处理污泥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