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通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灯饰配件400万套建设项目)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4-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通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灯饰配件400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0416-20240422),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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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灯饰配件400万套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通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南安村民委员会牛角洪围、东洪丰围(自编08室) |
环评机构: | 广东环安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348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234.35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灯饰配件400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喷粉粉尘通过负压收集后使用二级滤芯回收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烘干、固化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后高空排放。 2.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清洗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的清洗废水交零散废水公司处理。 3.通过采取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包装固废、金属边角料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处理;废槽液(含槽渣)、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化学品废包装、废活性炭、废滤芯、废过滤棉、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油桶(机油桶、液压油桶)、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