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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鼎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金属制品20万件建设项目)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4-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鼎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金属制品2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0422-20240426),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金属制品20万件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江门市鼎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司前镇白庙村委会梅平岗(自编01号)
环评机构:江门市中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为3370平方米,从事金属制品生产,年产金属制品2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经移动烟尘处理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2.表面处理废水和喷淋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管网排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排至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厂进行深度处理。
    3.通过减振、加强管理和合理布局、墙体隔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外售给专业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槽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含有抹布及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