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福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0428-20240507),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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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福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大泽镇潮透村扒船岗、李坑、麻刷爪(土名) |
环评机构: | 广州怀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79671.63平方米,从事光伏胶膜生产,年产2.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旋流板塔+干式过滤+微波无极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混料、熔融挤出、流延成膜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RTO蓄热燃烧”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排至新会智造产业园大泽园区污水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排至新会智造产业园大泽园区污水厂进行深度处理。 3.通过减振、加强管理和合理布局、墙体隔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废包装材料将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收集处理;废树脂原料收集后交由原供应商处理;边角废料、不合格品收集后重新混料回用于生产;完好的废原料桶收集后交由原供应商回收利用,废破损原料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经收集后交由具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