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鸿昱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板制品迁建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4-06-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鸿昱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板制品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0619-20240625),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塑料板制品迁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鸿昱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新会区会城街道七堡工贸城南区22号2栋-02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粤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原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七堡无限极大道89号,现搬迁至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七堡工贸城南区22号2栋-02号,占地面积为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仍从事塑料板生产,产能调整为年产ABS塑料板20吨、PVC塑料板10吨、PP塑料板25吨、HIPS塑料板20吨、PE塑料板17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中的边角料及次品收集破碎后回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