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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瓴一凯旋年产300万套新能源汽车部件和氢能源及储能部件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4-06-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瓴一凯旋年产300万套新能源汽车部件和氢能源及储能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0620-20240626),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瓴一凯旋年产300万套新能源汽车部件和氢能源及储能部件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瓴一凯旋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新会智造产业园大泽园区306号
环评机构:江门市创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53433平方米,从事新能源汽车部件和氢能源及储能部件制造,年产新能源汽车部件180万套、储能领域部件60万套、氢能源部件30万套、各类汽车结构件30万套,合计300万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熔化工序产生的烟尘经高温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高空排放;压铸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颗粒物经“静电+去离子+物理分离式油雾净化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抛丸、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达标高空排放。
      2.冷却水、除尘喷淋用水循环使用,除油清洗废水、脱模废气油雾净化过滤器清洗废水和定期更换的冷却废水、除尘喷淋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排至新会智造产业园大泽园区污水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或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排至新会智造产业园大泽园区污水厂进行深度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危废废物:铝灰渣、熔化烟尘渣、脱模剂废桶、含油废桶、乳化液废桶、除油剂废桶、沾染乳化液的金属屑、污泥、除油废槽液、含油废物、废活性炭、废布袋、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等交给有资质单位回收;一般工业废物:废包装材料、打磨、抛丸粉尘渣、废砂带、废钢丸、废边角料交由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