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东达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400万米LED灯带生产建设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4-07-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东达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400万米LED灯带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0702-20240708),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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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400万米LED灯带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东达丰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新会区睦洲镇新沙村民委员会东六顷围自编B栋厂房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创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646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934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生产LED灯带400万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回流焊和包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丝印、烘干、洗网、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跟换的冷却废水,回用于喷淋。 3.通过减振、加强管理和合理布局、墙体隔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机头料、废锡膏包装桶、粉尘渣、废排废膜、废铜箔、废PET膜和不合格产品外售给专业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含油墨废抹布、含油墨废手套、含油墨废刷子和喷淋塔废水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