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110kV大鳌站#2主变更换(增容)工程)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4-07-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10kV大鳌站#2主变更换(增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0709-20240715),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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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110kV大鳌站#2主变更换(增容)工程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江门新会区大鳌镇 |
环评机构: |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
项目概况: | 原有2台主变,容量均为31.5MVA,110kV架空出线4回,10kV架空出线16回。之后#1主变更换并增容为50MVA,现将#2主变也更换并增容为50MVA,新增10kV出线6回。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的因素主要是施工扬尘污染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采取围挡措施、洒水抑尘以减少扬尘。 (2)在施工场地内构筑相应的集水沉沙池和排水沟以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经过沉沙预处理后可回用或用于场地洒水降尘;项目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均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变电站施工时各种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可设置围挡、昼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设备位置等降低噪声影响。 (4)本项目扩建工程基础开挖余土就地平衡;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委托相关部门处理。 (5)恢复绿化和植被,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加强陆生生态系统的管理防治。 二、运营期: (1)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和建筑物钢铁件保持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等减少电磁影响。 (2)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变压器设置减震装置;合理布置噪声源。 (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单位进行处理。 (4)制定电磁环境、声环境监测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