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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诺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4-07-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诺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0722-20240726),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江门诺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田南村塞冲围(土名)
环评机构:江门市佰博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在原有厂址西侧空地处进行扩建,增加混凝土MIC模块、钢结构MIC的生产,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不变,仍为71201m2,增加建筑面积8918m2。扩建项目产品方案为年产水泥混凝土预制件10000套/年,其中年产混凝土MIC模块5000套/年、年产钢结构MIC5000套/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切割、焊接和搅拌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洒水抑尘、移动式除尘设备、室内密闭及脉冲除尘器等措施达标排放;运输扬尘采取洒水降尘、路面清扫等措施防治粉尘污染。
    2.生活污水、洗地废水、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作抑尘洒水、设备清洗水等,不外排。
    3.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降噪、加强管理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钢筋、钢材边角料等收集后交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毛刷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