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珠西新材料集聚区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重大变动))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4-08-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珠西新材料集聚区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0815-20240821),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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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江门珠西新材料集聚区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重大变动)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江门新会区古井镇 |
环评机构: | 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
项目概况: | 珠西新材料集聚区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中的线路工程是新建珠西能源站至古井站双回110千伏架空线,路长约2×5.5km;改造古元线#6-#8塔段线路长约1×0.25km。2023年已通过环评审批。因原线行路径G8至G11塔段线路拟建塔基位置与规划沙古公路高边坡位置存在冲突,受周围地形条件及工业园区用地规划因素制约,原线路G8至G11线路段建设方案无法继续实施。需对原G8至G11线路段进行调整,调整后G8至G11线路段长度由原来的1.85km缩短至约1.62km,但有部分线路跨越马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约0.29m,调整后的塔基不在水源保护区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的因素主要是施工扬尘污染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采取围挡措施、洒水抑尘以减少扬尘。 (2)施工废水通过混凝沉淀后用于洗车用水、喷洒降尘或配制混凝土,不外排;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建设临时导流沟,避免暴雨冲刷导致污水横流进入银洲湖水域或马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3)本工程施工可通过控制施工时间、施工设置围挡等方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且施工结束后噪声影响即可消失 (4)本项目扩建工程基础开挖余土就地平衡;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委托相关部门处理。 (5)恢复绿化和植被,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加强陆生生态系统的管理防治。 二、运营期: 在运营期,输电线路工程的作用为送电,不会发生生态破坏行为,不产生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大气污染物、固体废物。主要的环境污染因素为工频电磁场、噪声。为了减轻运营期噪声和工频电磁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架空线路应进一步优化架设高度,进一步减少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