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新会西江环保有限公司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4-08-3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新会西江环保有限公司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0830-20240905),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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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新会西江环保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新会区沙堆镇梅北村中心场(土名)自编01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泰邦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14166.68平方米,建筑面积10471.84平方米,日处置生活垃圾焚烧炉渣590吨,年处置生活垃圾焚烧炉渣194700吨,通过资源回收利用年产10万立方免烧砖。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运输扬尘采取洒水降尘、路面清扫等措施防治粉尘污染;卸料粉尘、上料粉尘采取洒水降尘、封闭车间等措施防治粉尘污染;粉料罐泄压产生的粉尘采用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制砖配料搅拌粉尘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2.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放;炉渣工艺废水、设备清洗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3.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减振、加强管理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未燃尽垃圾送回垃圾焚烧站;废旧金属外售资源回收单位;粉尘渣回用生产;废矿物油、废抹布和手套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