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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格瑞芬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吨硅碳负极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4-09-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格瑞芬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6吨硅碳负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0902-20240906),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36吨硅碳负极项目
建设单位:江门格瑞芬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珠西新材料集聚区二区-江门市古井镇官冲村
环评机构:广东粤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为38862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碳纳米管3150吨。现在厂区内扩建硅碳负极生产项目,年产36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硅碳负极生产线产生的工艺废气经“水箱+脱水除湿+布袋除尘+热氧化+水喷淋+焚烧炉”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气相沉积(固态投料)、筛分除磁、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生活污水、喷淋废水、除尘废水和初期雨水经预处理后排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减振、加强管理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磁力材料、除尘灰、废布袋、废包装材料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在网络公示以及登报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