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仲恺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干粉砂浆建设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4-09-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仲恺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干粉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0914-20240923),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20万吨干粉砂浆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仲恺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新会区古井镇岭北村山坝(土名) |
环评机构: | 广东驰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8569平方米,建筑面积5640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干粉砂浆20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原料碎石装卸粉尘采取室内操作和水雾喷淋等措施抑尘;破碎和筛分粉尘采取室内操作和密闭设备以及布袋除尘器措施除尘;车辆运输扬尘采取厂内洒水降尘和设置车辆清洗区等措施防治;物料贮存罐呼吸孔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措施防治;搅拌粉尘和包装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和绿化,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抑尘用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和车辆冲洗水。 3.通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利用墙体隔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除尘沉渣作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给废品回收公司;沉淀池沉渣、沉降粉尘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公司进行处置利用;隔油池废油脂和沉渣定期委托专业的回收公司处理;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润滑油及废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