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泰盛石场110kV黄南乙线#28-#42塔段迁改工程)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4-09-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泰盛石场110kV黄南乙线#28-#42塔段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0924-20220929),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泰盛石场110kV黄南乙线#28-#42塔段迁改工程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新会区泰盛石场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 |
环评机构: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迁改工程涉及#28至#42塔段。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1)新建110kV双回路单边挂线段线路路径长1×3.560km,新建双回路铁塔10基,其中耐张塔8基,直线塔2基;(2)拆除110kV黄南乙线#28至#42段架空线路长4.487km,拆除杆塔15基,其中直线塔11基,耐张塔4基;(3)利用原导、地线调整现状110kV黄南乙线#27塔至新建G1塔段弧垂,线路路径长1×0.353km;(4)利用原导、地线调整新建G10塔至黄南乙线#45塔段弧垂,线路路径长1×1.069k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的因素主要是施工扬尘污染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采取围挡措施、洒水抑尘以减少扬尘。 (2)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少量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过沉沙预处理后可回用或用作洗车水或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利用租住房屋已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 (3)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时各种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安装消声器、隔振垫,安排在昼间施工等降低噪声影响。 (4)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弃渣场所进行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5)在建设过程中加强施工机械和人员的管理,积极开展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 (1)运营期选择低电晕放电噪声的电器设备并优化架空线路高度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2)运营期可通过合理选用电器设备和金属配件,使用合理、优良绝缘设备等措施减少电磁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