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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广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料编织袋迁扩建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4-09-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广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料编织袋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0929-20241010),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塑料编织袋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江门市广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门新会区睦州镇睦州大道中82号厂房2#
环评机构:广东驰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原厂址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洋美村龙山头,现搬迁至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睦洲大道中82号厂房2#,新增软包装袋生产工艺,项目占地面积2015平方米,建筑面积12122平方米,迁扩建后为年产编织袋5502万条、内膜袋2491万条、软包装袋2000万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印刷、热熔吹膜、复膜和复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塔废水作为零散废水交由第三方零散废水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3.通过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和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交的回收公司回收;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废网版等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