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浩盈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80万件铝制品厨具扩建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4-10-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浩盈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80万件铝制品厨具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1031-20241106),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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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180万件铝制品厨具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浩盈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新会区三江镇沙岗村浅坑底(土名) |
环评机构: | 广东领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在原有不锈钢产品生产线基础上新增2条铝制品喷涂线,年生产增加180万件铝制品喷涂厨具产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抛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喷漆废气和喷漆后烘干废水收集后经过水帘柜通过“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热空气脱附)+RCO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G8排气筒排放。 2.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南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处理;浓水、清洗废水及水帘柜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喷淋池、清水池及水帘柜水槽;定期更换的清洗废水交由零散废水单位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和次品、金属粉尘交由废品公司回收处理;废漆桶、废活性炭、废污泥、清槽废水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