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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广东三森照明有限公司年产灯条20万条、面板灯40万套、筒灯10万个、吊灯5万个建设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4-11-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三森照明有限公司年产灯条20万条、面板灯40万套、筒灯10万个、吊灯5万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1120-20241126),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灯条20万条、面板灯40万套、筒灯10万个、吊灯5万个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三森照明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泽镇汇智路20号40座
环评机构: 江门市联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建筑面积为10470.68平方米,从事灯条、面板灯、筒灯、吊灯的加工生产,年产灯条20万条、面板灯40万套、筒灯10万个、吊灯5万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注塑、点胶、回流焊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排至新会智造产业园大泽园区污水厂进行深度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单位处理;废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