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想天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4-11-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想天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1121-20241127),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江门市想天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想天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门新会区睦洲镇牛古田村民委员会大围华恒灯饰3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驰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现企业于原址进行改扩建,调整原有设备数量并取消浸锡工序,改扩建完成后,年产灯筒50万个、装饰灯0.6万个、户外灯1万个、灯带20万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抛光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 2.定期更换的喷淋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测试废水交由零散废水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放。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普通包装废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相关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