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华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65吨技改扩建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4-11-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华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65吨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1128-20241204),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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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塑料制品65吨技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华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牛古田大围工业开发区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佰博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在原址进行技改扩项目,对原有产品的生产工艺进行技改,将打砂工艺改为除油及除油清洗,其余生产工艺以及产能均不变;新增塑料制品产品,新增塑料制品产能为65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定期更换的清洗废水交零散废水单位处理;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注塑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槽液、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污泥、槽渣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