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格兰达物联装备有限公司自动化物流设备生产扩建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4-12-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格兰达物联装备有限公司自动化物流设备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1224-20241230),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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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江门格兰达物联装备有限公司自动化物流设备生产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格兰达物联装备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湾路67号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泰邦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为104113平方米,原从事精密数控装备和物联装备生产, 现取消精密数控装备生产,在原厂房内增加注塑设备和喷粉线,并利用原有机加工设备等,增加自动化物流设备生产,年产自动化物流设备10套。扩建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机场行李分拣和输送系统10套、自动售货机10000台和自动化物流设备10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激光切割和等离子切割产生的烟尘收集经静电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焊接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抛丸、清砂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喷粉粉尘经密闭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喷粉固化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3.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装隔声装置、距离衰减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理;废气治理设施收集的塑粉回用于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收集的金属粉尘、边角废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