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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朗达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不锈钢水槽生产建设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5-01-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朗达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不锈钢水槽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0107-20250113),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不锈钢水槽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江门市朗达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司前镇昆仑村委会新冲美(土名)
环评机构:广州颐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从事不锈钢水槽的生产,年产3万件不锈钢水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喷腻子、固化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和有机废气经“水帘柜+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反冲洗废水和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回用于水帘柜用水,除胶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水帘柜用水,定期更换的水帘柜废水交零散废水处理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化学品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含油抹布、手套、除胶槽液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