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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莱奥力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手机玻璃后盖60万件、塑料手机壳720万件建设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5-01-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莱奥力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手机玻璃后盖60万件、塑料手机壳72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0116-20250122),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加工手机玻璃后盖60万件、塑料手机壳720万件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江门市莱奥力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司前镇前锋工业园(自编3号楼之一)
环评机构:广东驰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建筑面积为2350平方米,从事玻璃后盖和塑料手机壳的加工,年加工玻璃后盖60万件、塑料手机壳72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丝印、滴墨、烘烤、擦拭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制纯水产生的浓水回用于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除油清洗废水和钢化冷却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排至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排至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厂进行深度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废玻璃边角料、废膜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玻璃渣收集后交由专业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含切削液废渣、废切削液混合液、废包装物、废槽液、废丝印网版、废酒精擦拭溶液、废抹布、废润滑油及废桶、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