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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新会区大泽镇皇佳古典家具厂木质家具迁扩建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5-01-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会区大泽镇皇佳古典家具厂木质家具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0116-20250122),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木质家具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新会区大泽镇皇佳古典家具厂
建设地点:大泽镇创利路13号
环评机构:江门市创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原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小泽凤山车间三,从事木制家具的生产,年产660套木质家具。现搬迁至大泽镇创利路13号,建筑面积11616平方米,仍从事木制家具的生产,产能增加至年产6600套木质家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水帘柜处理后达标排放;调漆、喷漆、烘干、上胶、打蜡等工序产生的漆雾及有机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定期更换的除尘水帘柜废水、喷漆水帘柜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和水性喷枪清洗废水交由第三方零散工业废水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废木材、粉尘渣、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含油废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类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