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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宇新能源有限公司丙烷、丁烷、丙丁烷混合物、二甲醚气体站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5-01-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宇新能源有限公司丙烷、丁烷、丙丁烷混合物、二甲醚气体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0127-20250208),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江门市宇新能源有限公司丙烷、丁烷、丙丁烷混合物、二甲醚气体站项目
建设单位:江门市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官冲村委会怡源村民小组虎仔山飞机场
环评机构: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从事工业气体充装、储存,占地面积为11772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分装丙烷4000吨、丁烷4500吨、丙丁烷混合物4900吨、二甲醚66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贮存、充装等经营全过程中的密闭措施,强化设备以及输送管道等的日常维护,尽量避免出现跑、冒、滴、漏造成废气污染。
2.场地清洗废水等全部收集后排入珠西新材料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达标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同样排入珠西新材料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达标处理。
3.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装隔声装置、距离衰减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过滤分子筛等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落实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收集设施和雨污水管道隔离闸,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加强事故应急演练,保证各类事故性排放得到收集和妥善处理,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