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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康景铝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5-02-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康景铝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0227-20250305),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江门市康景铝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江门市康景铝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新沙村民委员会晨字围(1#厂房)自编3号
环评机构:广东驰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现拟在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新沙村民委员会晨字围(1#厂房)自编3号进行扩建,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为5211.78平方米,扩建内容为将项目原有年产2250吨铝型材作为原料生产照明灯具,扩建项目建成后,年产照明灯具500万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喷粉粉尘经自带“滤芯回收系统”处理后排放;粉末固化废气和烘干炉、固化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清洗废水经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回用于清洗工序,定期更换的清洗废水交由零散废水处置单位处理;喷淋废水作为零散废水交由相关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自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粉尘和边角料、废粉末涂料、废滤芯收集后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废包装桶、废槽液、生产污泥、废活性炭、废超滤膜、废过滤棉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