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广东省净源活性炭有限公司年产9000立方米蜂窝活性炭新建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5-03-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省净源活性炭有限公司年产9000立方米蜂窝活性炭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0310-20250314),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9000立方米蜂窝活性炭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省净源活性炭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大泽镇南盛村下洲田 |
环评机构: | 广东蓝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从事蜂窝活性炭的生产,年产9000立方米蜂窝活性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进料、搅拌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2.设备清洗用水回用于搅拌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经化粪池预处理通过市政管道排入大泽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卖废品回收站,除尘灰回用于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