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公桥水泥有限公司年产瓷砖胶10万吨和干混砂浆30万吨生产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5-04-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公桥水泥有限公司年产瓷砖胶10万吨和干混砂浆30万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0409-20250415),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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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瓷砖胶10万吨和干混砂浆30万吨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公桥水泥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牛古田村民委员会大围;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扬帆二路9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为41247平方米,从事水泥粉磨加工,年产160万吨。现在厂区内扩建,年增产瓷砖胶10万吨和干混砂浆30万吨,并在睦洲镇扬帆二路9号新建1栋4层厂房,占地面积为6947.06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石灰石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瓷砖胶和干混砂浆搅拌混合、包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高空排放;原料运输、提升和罐仓呼吸产生的粉尘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石粉等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给专业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废液压油、废矿物油包装桶、实验室废试剂瓶等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回收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