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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广东南奥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交通设备零部件维修改扩建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5-05-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南奥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交通设备零部件维修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0508-20250514),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广东南奥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交通设备零部件维修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南奥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湾路63号
环评机构:广东粤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为100207平方米,从事铁路运输设备修理,生产规模为年产交通车辆配套零部件700套,制动等车载系统700辆。现利用原有厂区地块改扩建,改扩建内容是利用原有厂区地块新建车间C/D,E/F,同时取消制动等车载系统生产,新增转向架附件,牵引电机,蓄电池,污物箱等零部件维修,以及新增清洗、喷砂、喷漆烘干、检测和充放电等设备,改扩建后生产规模为年产交通车辆配套零部件700套,维修转向架附件50列、牵引电机80列、蓄电池50列、污物箱50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原有的焊接废气和打磨废气采用除湿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调漆、喷漆废气集后采用水帘+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流平、烘干废气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喷砂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探伤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和涂装工艺产生的恶臭无组织排放。
2.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东郊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帘废水定期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清洗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定期更换的清洗废水交第三方零散工业废水治理企业集中进行达标处理。
3.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和加装隔声装置、厂房围墙隔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沉淀池沉渣、搅拌站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原料罐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钢筋边角料、混凝土废渣、废布袋、废抹布收集后外卖给废品回收公司;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水帘废水、喷淋废水、除油废液、探伤废液、废包装桶、废漆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