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广东龙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尖端电子基新材料建设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5-05-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龙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尖端电子基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0513-20250519),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广东龙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尖端电子基新材料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龙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水背村兴盛围(土名)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长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为24824.16平方米,主要从事电子材料基板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电子基板385万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半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RTO工艺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压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酸雾废气经“碱液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交零散废水处理单位进行处置;生活污水收集进行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中收集后回用或交供应商回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