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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新会区泓安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户外用品制造迁建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5-06-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新会区泓安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户外用品制造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0605-20250611),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户外用品制造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江门市新会区泓安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泽镇小泽村委会马山
环评机构:江门市泰邦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原址位于大泽镇田金南边村下横沙、横沙尾,从事家具制造,年产各类户外休闲椅4万张、户外休闲桌8千张。现搬迁至大泽镇小泽村委会马山,占地面积11259平方米,产品规模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达标高空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除湿+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废气治理喷淋用水循环使用,除油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喷淋用水,定期更换的喷淋废水交零散废水第三方治理企业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自建一体化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危废废物:废槽液、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和液压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乳化油,交给有资质单位回收。废包装桶交由供应商回收。一般工业废物:金属碎屑及废边角料交废品回收商回收;包装废物、喷淋塔沉渣、废布袋、废粉末涂料、废热转印纸交由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