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市新会区泰盛石场有限公司码头工程建设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5-06-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新会区泰盛石场有限公司码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0618-20250624),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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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江门市新会区泰盛石场有限公司码头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新会区泰盛石场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新会区崖门镇苍山村崖门水道右岸、崖门大桥上游约3公里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佰博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共建设2个3000吨级泊位通用散货码头,以及后方陆域堆场和职工生活、办公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营运期运输车辆使用优质燃料油,对到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保证其处于良好的运转工况,减少车辆运输废气排放。 2.本项目码头船舶生活污水及含油污水须交有资质的单位集中接收处理。陆域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作绿化用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作降尘用水,均不排放。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种装卸机械、港货运船舶、运输汽车等,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机械设备,安装基座实现减震降噪,在源头上削减机械噪声的声强,加强对设备的经常性维护和保养,维持设备在较低的噪声水平,优化平面布局,合理布置高声源的位置,合理布置码头区道路,各交通路口设置标志信号,使码头区交通行驶有序,减少鸣笛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码头含油固废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