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大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0套钢制金属货架建设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5-07-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大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0套钢制金属货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0722-20250728),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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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套钢制金属货架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大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新沙村民委员会晨字围自编第五、六卡厂房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庆华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为2600平方米,生产规模年产钢制金属货架3000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打砂粉尘经打砂机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喷粉粉尘废气经收集后由(滤芯+布袋除尘器)二级粉尘回收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固化废气、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由一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生活污水经自建“三级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废金属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焊条、废打磨片、废金刚砂、废滤袋交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及其废桶、含油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