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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星城游艇有限公司游艇用玻璃钢结构件建设项目)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发布日期:2025-08-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星城游艇有限公司游艇用玻璃钢结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0804-20250808),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9020,0750-61090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江门星城游艇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游艇用玻璃钢结构件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七堡工贸城南区17之01号
环评机构:江门市庆华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为2500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游艇用玻璃钢结构件66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喷胶衣、抽真空、真空导入不饱和聚酯树脂、固化、混合搅拌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切割、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生活污水经自建“三级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通过选用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吸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交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回收处理;废原料桶、废真空膜、废真空胶带、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